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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纳税争议复议前置是指在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需先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纳税争议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

一般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复议的区别联系
  一般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复议的区别联系如下:区别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

复议前置的情形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5、治安管理处。

行政复议前置的3种情形是哪3种什么叫做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形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C答案解析:[解析]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必须先经税务行政复}义,然后再进行税务行政诉讼,不经复议的,不能诉讼。选项ABD属于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都有哪些
  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复议依申请而进行:只能由税务管理相对人提起,不能由原处理机关或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审理由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构成税务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