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这一主题,详细解析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帮助读者准确理解并正确应用法律。
正确说法详述
1. 关于受理范围的说法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只要是涉及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均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关于“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所有与行政机关相关的争议均可提起诉讼”的说法是正确的。
2. 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被告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需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说法是正确的。
3. 关于审理程序的说法
新行政诉讼法对审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立案、庭审、判决等环节。其中,庭审环节要求公开、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庭审过程需公开进行,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的说法是正确的。
4. 关于上诉与再审的说法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上诉与再审的程序和条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新行政诉讼法允许当事人对不服一审判决的案件提起上诉”以及“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再审的条件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的说法均是正确的。
5. 关于赔偿制度的说法
新行政诉讼法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对于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当事人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进行赔偿的制度”的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的详细解析。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应该准确理解并正确应用法律,以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