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工具。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面对劳动争议时,可以持有的重要凭证和维权途径。
劳动者可持有的重要凭证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持有的重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伤认定书、社保缴纳证明等。这些凭证对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权益的受损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维权:

1. 协商:劳动者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双方和解。此阶段不需要任何凭证,但劳动者应准备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2. 调解:如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时,劳动者需提供前述重要凭证,以证明自身的权益。
3. 仲裁申请:如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申请时,劳动者需提交包括劳动合同、争议事实和理由等在内的相关材料。
4. 仲裁审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劳动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5. 裁决与执行:仲裁庭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如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生效后,如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维权注意事项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的权益。
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
3. 保持冷静,理性对待争议,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4. 如需聘请律师协助维权,应选择有经验的劳动法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途径和程序。劳动者在面对劳动争议时,应积极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