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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区别

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区别和联系
  时间规定不同:行政处罚听证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而行政许可听证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申请。主要联系: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公正、公平。程序相似:两者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告知当事。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处罚听证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处罚听证的主要区别如下: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处罚听证适用于对公民作出二千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行政许可听证则适用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税务机关。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下列表述正确有
  下列表述正确有: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举行听证会;听证一般公开进行;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听证会由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有哪些区别
  行政机关应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中,听证笔录不是唯一决定因素。公开性不同:行政许可听证会一律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参与相应的听证过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证程序是不是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
  不是听证程序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而只是普通程序中的一道环节。听证程序的目的是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包括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限。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时限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时限包括申请时间、组织时间和告知时间。申请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组织时间: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日内组织行政许可的听证。告知时间: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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