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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异同


  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两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它们都旨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救济途径,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本文将详细阐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异同,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异同

(一)概念及定义

1.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2.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二)异处

1.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受理;而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受理。
  2.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而行政诉讼则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 程序不同: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而行政诉讼程序则更为复杂、严格。
  4. 法律效力不同:复议决定并非终局性决定,如对复议结果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效力。

(三)同处

1. 目的相同: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2. 前提相同:两者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即只有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 法律基础相同:两者都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概念、定义及操作中存在诸多异同。两者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在受理机关、审查范围、程序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了解这些异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并运用这两种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以上内容即为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异同”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法律程序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