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主要审查形式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时,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
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