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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什么管辖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简。

追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算不算追索劳动报酬是否适用劳动
  不算,不适用追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算追索劳动报酬,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双倍工资是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一裁终局的案件范围,其中一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但这里的劳动报酬指的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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