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二者相同的方面表现在: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