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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

下列的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有
  下列的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有:不服税务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提出的复议申请;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已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但未被受理;纳税人就3个月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以上是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主要内容,如果您有更多的。

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