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
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0条及《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
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以及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机关一般是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启动是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可以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抽象行。
行政复议法是由申请人举证吗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必要,以及条件是否具备等,都应由被申请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并提供。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律的立法宗旨并结合行政管理的实际来解释其行使职权的目的。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证据。根据《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