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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地方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若人民法院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这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