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联系
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相似。适用的原则和程序有许多相同之处:二者的受案范围基本相同,所作出的裁决种类和执行手段也基本相同。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处理机关、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在目的、作用、审查对象、产生条件、法律关系。
下列情形属于我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B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4项的规定可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由此可知B项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受案范围
以下是不属于行政处罚受案范围的一些行为:国家行为:包括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是因为国家行为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根据个。由行政机关进行对自己作出的行政事项作出仲裁,存在“自我审查”的嫌疑,目前行政仲裁事项主要规定在《行政复议法》中。刑事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