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海关处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由法院审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海关处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由法院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

级别管辖解决不同级别的法院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