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复议机关应当撤销或变更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如果被申请人对管理相对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情形,复议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复议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
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的具体分工和权限,也就是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由哪一个行政复议。由申请人选择,或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
行政法案例分析
但因交警在行政处分中的某些行为并不适宜,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普通规定,因此并不能得到必定的评价,反而可能还要赔偿行政相对人甲的。邓如请求行政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如拒绝还有何救济途径?陈、邓可能获得哪些赔偿?分析:陈、邓若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
行政复议期间哪些情况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基于国家机关的决定、或者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表示才能停止执行。这是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的效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
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
申请人。处理机关: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层级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行政复议必须按照法定。

行政复议的优点和缺点
这就不得不让行政相对人产生怀疑,复议机关作出的裁决是否公平、公正。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机关和部门繁冗,缺乏统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机构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都可以设立专属的行政复议机构,行使行政管理权的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