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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应当在几日之内

行政机关应当在多少天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9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事人逃匿如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当事人逃匿如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当事人逃匿造成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的,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或代理人进行签收。无法送达。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