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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列举五种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的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以下五种案件: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类行为通常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规定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不在行政诉讼的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