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作出的规定。关于复议申请的期限问题,国务院制定的行政复议条例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法律、。
下列由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是A行政诉讼中证明与被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行政案件经复议由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
行政处罚法规定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遵循的程序与原则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
15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主要有
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适用范围探讨——以没收违法所得与责令停产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