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被行政复议维持后原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撤销自己的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新的事实和证据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后,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再存在,该行政复议决定也就不再具有拘束利和执行力。二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是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