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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o

税务行政复议终止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一。

税务机关复议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一些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