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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行政复议法解释全文
  基本原则: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设立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处理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等,他们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申请复议的范围:公民、法人。

行政复议的决定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作为义务,其主要表现一是拒绝履行,二是拖延履行。。

公安行政复议
  且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工作,如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参与听证会等。综上所述,在进行公安行政复议时,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遵循正确的申请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步骤。同时,申请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申请人死亡或终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

行政复议终止情形有哪些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先中止后终止:发生中止第1至3项的情形,中止行政复议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纳税人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由其上一级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准备复议申请:复议申请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开始。申请人必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复议受案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并且如果是必经复议的,应先履行纳税义务或提供相应。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可能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行政复议第三人可以在复议程序启动后主动申请参加复议程序,也可能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