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调查行政处罚案件时,拥有特定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设定旨在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本文将详细阐述在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所拥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利
1. 调查取证权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调查行政处罚案件时,有权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并有权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取得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提取电子数据等。
2. 询问当事人及证人权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权询问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和证人,了解案件事实和情况。在询问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强制措施权
在必要时,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调查和证据的保全。
4. 处罚建议权
根据调查结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权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这些建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决定。
5. 申请司法协助权
对于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或需要专门知识的事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权申请司法协助,如申请鉴定、技术检测等。
权利的行使原则及限制
在行使上述权利时,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调查行政处罚案件时,拥有调查取证权、询问当事人及证人权、强制措施权、处罚建议权以及申请司法协助权等权利。这些权利的设定旨在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以上内容仅为概述,具体细节和法律规定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如有需要,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文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